能见善久著,赵廉慧译
【出处】《比较法研究》2008年第5期
【正文】
一、信托法和信托法的理论
关于新《信托法》(指2006年12月颁布:译者注)总体的意义已在其他多种场合作过说明, writezhu(''1''); [1]本文仅就和信托的一般理论问题相关的几个论点进行一些讨论。所谓“信托的一般理论”,是指诸如“为什么要认可信托财产的独立性”、“如何界定受益权的性质”等具有高度抽象性的论点。在修改《信托法》的时候,虽然就“信托的一般理论”问题也进行过讨论,但是《信托法》修改的着眼点是如何应对针对信托的新的社会需求,由此看来,可以说这些。。。